技术支持
模具图纸设计之二维图纸规范说明
1 二维图纸
1.1 二维图纸必须符合机械制图国家标准。
1.2 用PRO/E软件出二维图,文件配置内容应统一。
1.3 图纸线条宽、字体大小及线条应统一,粗实线、粗点划线线条宽为0.5mm,细实线、波浪线、双折线、细点划线,双点划线线宽为粗实线的1/3,虚线线宽为粗实线的1/3,线段长为4mm,线段间隔为1mm。字体(数字、文字)字高3.5mm,线条宽0.35 mm。
1.4 图纸比例按国家标准,且打印出的图纸实际比例应与标题栏中所注比例一致,不允许缩放。应根据产品结构大小,复杂程度,合理选定制图比例,不允许视图过小,结构表达不清。不允许尺寸线分布过密,难以识别。
1.5 图纸尺寸标注:
1.5.1 产品基准在图中应注出,尺寸的标注应统一基准。
1.5.2 图纸应尺寸齐全,正确、清晰、合理,不缺漏尺寸,尺寸线分布合理。尺寸的标注应利于模具的加工。
1.5.3 重要装配尺寸及重要零件、定位尺寸、必检尺寸应标注公差。其它尺寸标注未注公差等级。
1.5.4 必检尺寸为产品的装配、外观的关键尺寸。必检尺寸后应加序号,序号形式为数字外加圆圈。序号应按顺序排列,由左至右,由上至下,便于查阅。
1.5.5 不易标注的三维曲面标出最大外形尺寸。
1.6 加强筋须标明大小端的尺寸,有斜度的部位标注尺寸时必须明确表达标注的尺寸为大端还是小端。
1.7 图面表达清晰明朗,去除不必要的圆弧相切线。
1.8 技术要求的内容应包括:未注壁厚、未注圆角、未注脱模斜度、外观要求(如镜面、透明件、喷漆、蚀纹等)、装配关系及间隙、必检尺寸及其它特殊要求等。
1.9 外观需做皮纹的用虚线标出面积或范围。
1.10 外观件在图中用粗双点划线注出外观面的位置。
2.1.11 二维图中应用细实线标出分型面的位置并用文字说明。
1.12 不允许设浇口的位置及不允许有顶出痕迹的位置在图中注明。
1.13 若出模方向与产品装配方向不一致,一般按产品出模方向画图,图纸上应用箭头标出产品装配方向及基准,并文字说明。
1.14 应标明图纸的状态,替换图纸有特殊标注。
1.15 二维图应与三维图保持一致。三维图更改,二维图应同步更新。
1.16 为了便于识图,在二维图纸适当位置增加三维轴侧图。